【进入首页】    欢迎你老乡,请您在此 登陆注册    忘记密码?
 
浙商搜索    
浙商天下公告: 在京浙江同乡2008年会 [2008-01-08]  8.25组织坝上草原二日游,骑马,吃烤全羊(征集意见) [2007-07-04]  6-30浙商天下投融资专题沙龙(即将举办) [2007-06-25]  浙商天下的发展希望各位老乡献给献策 [2007-05-17]  热烈庆祝浙商天下1.0版本诞生 [2007-05-10] 
商机介绍:
[供应]信用卡被盗刷10000多元 胡总状告好又多商场

发布者:何秉暉 发布时间:2008-03-23

信用卡被盗刷10000多元 胡总状告好又多商场

胡总代理人Kenneth告广州好又多宏丽商场 信用卡被盗刷近11000元

胡总于2006年12月16号晚吃饭时信用卡不幸被盗,当晚19:00左右发现后立即通知银行挂失止付。后经查询,其信用卡于丢失当天19:00-21:00时共进行了多次交易,在被告方消费10259元,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。为此胡总代理人Kenneth以好又多侵犯其财产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,2007年12月5日16:00此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。

发现信用卡被盗后,原告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挂失,但事后却发现在他挂失前,他的信用卡已在(好又多)广州市宏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被他人刷掉10259元。并且通过银行终端找到银行存根。笔迹明显看出非本人签名。为此,原告特向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中心提交“非本人交易说明”澄清交易非本人参加亦非授权他人,拒绝支付上述款项,并要求被告尽快调查当时消费刷卡时的录像资料,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。
此外原告也向案发地点白云区分局黄石派出所报案,(回执号:12191210)报警回执很清晰的表明警方对该事情的经过如实登记,愿意出面处理相关事宜。

原告代理人:好又多商场收银员存在相当大的过失

  此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时,胡总的委托代理人Kenneth认为:“本案中,冒名持卡人先后三次刷同一信用卡,时间间隔仅几分钟,可以看出,持卡人第一次刷卡具有试探性,看刷卡能否成功;在第一次刷卡成功后,持卡人进行了第二笔大宗刷卡消费,收银员应当引起合理的注意。但这短时间内的连续刷卡三次仍没有引起收银员的警觉,未能意识到持卡人可能是冒用他人信用卡,存在相当大的过失。”根据好又多《特约商户与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POS业务协议书》3.5和3.7条规定,的确被告没有审查,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失。同时,被告没有尽其行业特定注意义务,则其应承担民事责任。

最后,白云法院判决如下:

根据双方都有过错,原告承担40%,被告承担60%和本案件诉讼费用28元。

有任何疑问:咨询原告代理人Kenneth  邮件:kenseek@gmail.com

对此信息的评论:
版权所有 浙商天下俱乐部
管理员联系邮箱:richardma201#126.com(请把#改成@)
浙商天下BLOG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zheshangtx
Copyright(C) 2004-2007 ZheShang.com All Rights Reserved